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4 来源: 浏览次数:77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焦岗湖湖区水质不达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国家要求焦岗湖2015年达到Ш类水质。但淮南市焦岗湖至2020年仅为Ⅳ类水质,未完成“十三五”水质目标。督察发现,焦岗湖流域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湖区及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滞后、违规养殖捕捞等问题突出。安徽农垦集团焦岗湖农场有限公司地处淮南市凤台县和阜阳市颍上县交界处的焦岗湖西南畔,涉及焦岗湖农场公司的整改任务主要是农场区域及周边水系综合整治相关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三、重点措施
1.2021年底前,配合颍上县完成《焦岗湖(颍上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分阶段实施。
2.2022年底前,加快焦岗湖农场公司区域内主要沟渠的综合治理。与县水利等部门共同制定焦岗湖农场公司排涝站管理、焦岗湖岸线(农场段)管控、沟渠综合治理等工作方案,科学设定入湖河流水质目标,并实现稳定达标。加强入湖水系水质日常检测、监管,动态持续进行沟渠淤泥清理,保障水质清澈。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焦岗湖农场公司做好午秋两季农田作物秸秆集中统一收集和转运,加强日常田间地头、沟渠的杂物秸秆清理力度,解决田间沟渠秸秆腐化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2)焦岗湖农场公司常态化收集处理农田使用的农药包装,并组织人员在田间地头进行巡查,防止农户发生乱丢农药包装瓶袋行为,消除农业生产形成的药残垃圾污染。
(3)焦岗湖农场公司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严格禁止公司范围内的违法水产养殖、捕捞等活动,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焦岗湖农场公司区域内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排查整治,对地方政府认定排放不达标的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坚决配合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2023年底前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从根本上实现焦岗湖农场公司常年入湖水质达到环保数据要求。
四、目标任务
配合颍上县完成《焦岗湖(颍上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农场公司区域内主要沟渠的综合治理、午秋两季农田作物秸秆集中统一收集和转运,常态化对农田使用的农药包装进行收集处理,严格禁止在农场公司范围内的违法水产养殖、捕捞等活动,确保2023年底前焦岗湖水质达到Ш类标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主动积极配合完成属地相关规划编制。2021年12月,焦岗湖农场配合颍上县共同完成了《焦岗湖(颍上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治理措施,为焦岗湖水质改善和达标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认真做好焦岗湖区域内沟渠综合治理工作。焦岗湖农场严格遵守焦岗湖岸线治理、河道闸口管理、焦岗湖流域洼地排涝等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沟渠综合治理工作。
1.2021年12月,焦岗湖农场与颍上县水利等部门共同制定焦岗湖农场公司排涝站管理、焦岗湖岸线(农场段)管控、沟渠综合治理等三个工作方案,科学设定入湖河流水质目标,努力实现稳定达标。一是为进一步加强焦岗湖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焦岗湖水质,2021年12月,焦岗湖农场与颍上县水利局等共同制定了《颍上县水利局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焦岗湖农场小型泵站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农场在泵站排涝使用时,需及时向县生态环境、水利部门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对准备排入焦岗湖水体水质监测达地表水水质标准后方可进行排涝作业(汛期地表水Ⅳ类,平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目前,农场境内入湖口设有市级水质监测点一个,根据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水质符合方案要求。二是2022年12月,焦岗湖农场公司完成了二分场排灌站改扩建项目及焦岗湖农场公司农田沟渠清淤项目,对焦岗湖农场公司2公里圩区大沟、2公里农田主干沟进行清淤、条田沟清理28条,使农场农业生产区域内水质明显改善,达到入湖水排放标准。
2.2024年2月20日,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颍上县水利局、颍上县鲁口镇政府和焦岗湖农场四方协商一致,制定了《县生态环境分局 水利局 鲁口镇政府 焦岗湖农场公司古沙河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焦岗湖农场涵闸(主要是农场闸和农场四处入湖排灌站)是否进行排水,由县生态环境部门确认水质达标后,再进行操作,建立了焦岗湖农场涵闸达标排水达标排放长效机制。根据方案要求,焦岗湖农场与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商,2024年2月开始,由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检测机构不定期进行涵闸排水检测,截至目前,焦岗湖农场涵闸排水已接受检测9次(2024年2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检测结果均合格。
(三)全力深入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化肥农药方面。一是推广化肥和农药减量施用。为达到化肥减量施用,降低肥料流失和污染,农场按照配方施肥的要求,按需减量施肥。农场要求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农产品农药使用目录中的药剂,降低农药的污染。二是农场制定了农药施用后,包装袋、盒、瓶捡拾与回收制度,每半年开展农药袋、盒、瓶捡拾行动一次。并定期组织人员在田间地头进行巡查(2021年以来,每年农场分两个作业季,每季不少于2次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行为),防止农户乱丢农药包装瓶袋行为发生,消除了农业生产形成的药残垃圾污染。
2.秸秆禁烧方面。焦岗湖农场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午秋收两季均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严格明确了责任划分和奖惩细则。一是农场主要采取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和综合利用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工作,2021年以来,农场每年均实现了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二是焦岗湖农场午秋两季农田作物秸秆,全部实现了集中统一收集和转运,同时,农场加强日常田间地头、沟渠的杂物秸秆清理力度,有效杜绝了农作物秸秆污染水源现象。
3.畜禽养殖方面。一是焦岗湖农场在区域内入湖河段岸线,制作岸线保护警示标牌,落实岸线保护责任人,加强农场区域内的生态环保巡查力度,严格禁止在农场公司范围内违法水产养殖、捕捞等活动,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焦岗湖农场公司区域内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排查整治。二是2023年,农场接到颍上县环改办《关于交办2023年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的通知》(颍环改办[2023]18号),通知指出:有群众举报其养殖场往周边水体排放污水,螺丝、鱼虾无法生存,最终汇入焦岗湖。同时,气味难闻,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接到通知后,焦岗湖农场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情况属实,为防止污水往农场沟渠外泄,当时立即使用机械用土方在污水处加了拦水埂,并通知安徽卜蜂养公司采取进一步措施,同时向颍上县环改办进行了汇报。农场于2023年11月10日和2023年12月14日分别向卜蜂养殖场下发了污水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卜蜂养殖场在农场和县生态环境的督促下,进行了整改。同时,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2月对卜蜂养殖场采取了关停措施。农场于2024年6月19日向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申请问题销号,当月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安徽卜蜂畜禽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底前已整改到位,颍上县委县政府对该问题予以销号登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9313
电子邮箱:ahsthj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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